对于卜哥来说,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并且让他兴奋无比,这可不是其他地方的狂欢节所能够比拟,这里是首都鲁普奈尔,很多人都认为只有鲁普奈尔的狂欢节,才是真正的狂欢节。 七岁之前他一直住在这里,可惜那个时候他还太小,对狂欢节只有一个朦胧的印象。 七岁之后他离开了夏姆修道院,跟着养父母到了南方,在南方一个叫纽斯的城市里面住了五年。 在纽斯,狂欢节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群人聚集到广场上歌舞一番罢了。 四年前养母过世,那个有着慈善家名义的养父,再也不愿意收留一个在他看来什么事情都不会做,而且早已经被妻子宠坏了的十二岁小子。 自从被赶出家门之后,卜哥就一直跟着剧团四处乱转,四年巡演的经历倒也让他见识到很多东西。 他曾经看过雄伟壮丽的菲尔菲斯山脉,沐浴在山间初升的太阳之下。 他也曾经到过莽莽无边际的巴特森林,在密林深处捕捉过麋鹿。 但是,对他来说,任何地方都比不上鲁普奈尔,这个他出生的地方。 七岁时离去,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了,往日的记忆早已经有些模糊了,只记得,鲁普奈尔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
明筝十六岁那年,听从家中安排,嫁给了各方面都格外出众的承宁伯世子,从此一心相夫教子,只盼一辈子风光尊荣。转眼成婚八年,明筝恪尽一门宗妇职守,兢兢业业打理着家中庶务。 直到丈夫梁霄凯旋那日,明筝得到两个消息。 一、梁霄带回来一个女人。 二、那女人有孕了。 当晚,大着肚子的美艳新人瑟瑟上前,正欲行礼,不知怎么,却在明筝脚下绊了一跤,险些摔倒。 明筝凝眸看去,梁霄脸色铁青,新人无辜含泪,众人一脸/
元清杭穿书而来,一睁眼,自己正一剑捅在本书男主、剑宗天才剑修宁夺的心口上。 再下一刻,那位俊美无俦又冰冷如雪的仙君,反手一送,同样还了他穿心一剑。 这里是虐身虐心狗血文《仙魔殊途》,自己则是本书最大反派,魔宗小少主。 貌美狡黠,邪气凶残。 六岁炼气,九岁筑基,成年后带着一众魔修,残杀正道,陷害男主。 而被一剑反杀、坠入悬崖,就是他这个终级反派的最后下场。 元清杭:系统大哥,换个穿越时间点呗/
外人眼里的齐柚,俨然人生赢家。 阴差阳错嫁给人人争抢的陆知青,即便陆知青考上大学回城,也没忘了接他们娘几个回城。 婆家更是不嫌弃她农村出身,还替她安排了工作。 丈夫上进,一双儿女更是争气,双双考入高等学府,婆家随和,从不磋磨,这样的日子,谁不夸赞一声,齐柚好命。 但只有齐柚自己知道其中的苦楚。 丈夫相敬如冰,娶她不过是因为责任。 婆家无视,随时都在无声的告诉她,她和丈夫之间的差距。 一双儿/
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从小到大,黎江也早已明白一个道理。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比如他大哥黎衍成。 镁光灯默认打在他身上,他的人生总是闪闪发光,以至于别人连嫉妒他都显得是一种过错。 而也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比如他,黎江也。 想走到有光的地方去,想要本不属于他的人,就不会有好看的姿态。 是他处心积虑要取代黎衍成,是他利用黎衍成的离开和谢朗发生关系。 哪怕是因此发烧了,都被他利用着去装可怜/
苏景秋爱着别的女人 司明明不爱任何男人 但他们结婚了 /
在某个离奇的雨夜,一颗球状闪电闯进了少年的视野。它的啸叫低沉中透着尖利,像是一个鬼魂在太古的荒原上吹着埙。当鬼魂奏完乐曲,球状闪电在一瞬间将少年的父母化为灰烬,而他们身下板凳却是奇迹般的冰凉。 这一夜,少年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他将毕其一生去解开那个将他变成孤儿的自然之谜。但是他未曾想到,多年以后,单纯的自然科学研究被纳入进新概念武器开发计划,他所追寻的球状闪电变成了下一场战争中决定祖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