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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一幕,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怎么了?”秦浚生注意到了她的走神,停下来等了等。
灯光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脸颊,一路蜿蜒而下,长而微卷的睫毛上,都沾染了透明晶亮的露珠。
“那个……”她结结巴巴问了个问题:“浚哥,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呢?” 在我没有给你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之前? 我是不是已经遇见你了? 否则不会这么熟悉? “……” 秦浚生想:她终于记起来了? 林薇还绕着圈子看他,变换着角度看他,就是不戴上眼镜看他。
这点印象实在是捉摸不透。
但她很笃定道:“浚哥,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 秦浚生好笑道:“一中就这么大点地方,几千号学生,走在学校里总是能碰巧遇见的。
” “不是那种普通的见过,我记性一向很好的,不会随便忘记每一个和我说过话的人。
” 林薇托腮沉思道:“但你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我戴上眼镜对你没什么印象,脱下眼镜反而有一点印象。
而且……我是看着你的背影,想起了什么很模糊的画面。
” “去年期末语文考试,你坐在哪个班?”秦浚生看她努力回忆的样子,忍不住开口提醒道。
“你是说去年期末文理分班考吗?”林薇下意识回答道:“我分到了7班考场去,好像坐在最里面那一排。
” “我也分在7班考场,坐在你后面两排的位置。
”秦浚生坦坦荡荡道。
既然都说到了这份上,干脆直接说出来。
今天是他的18岁成人礼,总该直面一些感情上的问题。
比方说,他惦记了很久很久的一见--------------/依一y?华/钟情。
“……” 林薇瞪大了眼睛,她终!于!想!起!来!了! 那个大雪茫茫的期末,那个校服少年牵着她走回了女生宿舍,但她高度近视,只看清楚了他的背影! 难怪她从一开始就觉得:浚哥好像挺自来熟的,原来他们真的见过? 病房里的照面并不是一次见面,他从一开始就没把她当做外人看待,因为他都记得那一切。
都怪她记性不好,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你是去年期末踩坏了我眼镜的那个男生?!”顿了顿,还有一件事:“那一副什么进口雾霾蓝的眼镜,也是你送给我的?!” 秦浚生看着她恍然大悟的样子,也是觉得好笑道:“林薇,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踩坏了你眼镜的路人甲,所以你考完数学以后,连一个回头招呼都不打?” 那一天,但凡她回个头,但凡她走过来问一句同学你是谁,他可能就上去搭讪了,她可能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
林薇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啊浚哥,其实那天吧,我数学考的极差,期末题目是你们班孙老师出的,最后几道大题我都没做出来,心情很不好,只想着回宿舍去发泄一顿。
所以压根没……没想起来跟你打一声招呼。
” 秦浚生:“……” 他猜也是这样,考完数学,她闷着头冲出了教室。
只是可惜,差了这一点缘分,他没能在人生中最健康最风华正茂的17岁,牢牢牵住她的手。
“薇薇,去我家吃一碗长寿面吧,吃完我再让司机送你回校。
”事到如今,他也不想计较什么,只想这个夜晚有她在身边陪着,那就比收到什么生日礼物都幸福。
林薇脸上一红,点了点头,她都不好意思再拒绝他的好意,只是空着手去他家过生日,实在是说不过去? “等会儿,浚哥,我摘一片枫叶!” 她发现路边有一棵枫树,踮起脚尖摘了一片,还解释道:“我本来打算做一本红叶相册送给你的。
在古代红叶是传情用的,我也想效仿古人,传递友情给你。
” “红叶传情?” 秦浚生摸了摸下巴,他怎么感觉这“情”是爱情的意思?并不是什么传递友情? 林薇嗯了声:“你喜欢什么诗?我可以把诗题在红叶上。
” 秦浚生不假思索道:“就温庭筠的那一首山月不知心里事,那是我去年期末理解错了的一道题。
” “……” 林薇手一抖,红叶都掉落在了地上。
这一瞬间,她想起了什么,连呼吸似乎都要忘掉。
她记得第一次翻开他的高一数学笔记时,里面夹藏有一张洋洋洒洒的情书,上面第一句写的是:【山月不知心里事,你念这两句诗的样子很美。
】 他还狡辩说这是一首读后感,没有任何要送的对象,可她看上去明明就是一首情诗?! 他还在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前,跟她开玩笑说:你保管我的情书吧,我不会让你有机会送出去的…… 莫非…… 浚哥写情书的对象,其实是……她?! 作者有话说: 薇薇意识到浚哥喜欢她了。
她还没开窍,但是已经意识到了……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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