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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文仙(3/3)

换我俩做你的队友!” 贺雪:“我的恐人症都加剧了。

” “替换?那绝对不行。

”诗千改愣了下,一口否决。

她好好的干什么要换队友。

“我们也是这样说的。

”夜九阳叹气,“但是,但是……” 诗千改明白了他们的意思,这是有人觉得“我上我也行”啊。

其实三人小队里面修为不一的情况倒也不是特别罕见,尤其是在一些文修和辑书修的搭配里。

先前她们三人差别很大,外界也没说什么。

罕见的是诗千改这个文仙。

这可是目前全天下唯一的文仙!而且还那么年轻! 所以外界的目光便狂热投向了她队友的位置。

那可是文仙啊!如果能和文仙搭档,该多风光? “所以你们一定要好好修炼。

”诗千改同情地拍拍两人的肩膀。

夜九阳感觉到了莫大的压力,凝重点头。

他和贺雪这几天也是这样做的,压力山大地闭关写文。

诗千改又画风一转:“压力也不要太大,反正我一个人也能打十个。

”队友强不强也无所谓。

夜九阳、贺雪:“……” 并没有感觉被安慰到。

三人扯了一会儿皮,诗千改兀地心神微动,抬头朝围墙上望去。

“秦老弟!”夜九阳跟着一看,立刻打招呼,“好巧,诗妹一醒你就来了!” 秦方浓坐在枫树下,颜色比枫叶更浓。

他轻盈跳下,笑道:“的确很巧。

” 诗千改心说,哪里是巧合,之前她神识游逛到幽篁山庄的时候这人恐怕就往这里赶了。

她这样想着,看到秦方浓对她了眨眼睛,仿佛在说这是两个人的秘密。

“诗妹,你接下来还打算写书吗?”夜九阳问。

诗千改语气轻快道:“当然写。

” 鸽了这么久,她现在一整个“一不写文我浑身难受.jpg”,无比渴望开新书。

她也想好了题材,新文写系统流,再配备穿越诗词对战、文学修仙——这个题材也曾经火过一阵,而且天然和本世界适配。

“不愧是你。

”贺雪揉了揉自己的猫脸,“换做是我,先休息它个一年半载的。

” 秦方浓也笑了起来,诗千改视线落到他腰间,看到了那支道情竹的笛子。

她又出神了一下,想起之前在梦境里听到的天道传授。

这个世界的有些知识是只有文仙才能知道的,比如世界的本质—— 诗千改以前设想过,文仙的内府洞天是不是也能变成一方世界,而天道告诉她:可以。

不仅如此,在没有“灵气”和“内府洞天”的位面里,一本书也可能会在某个地方变成一个世界。

这些世界本身是无机质的、不带生灵的,但在漫长的演化里可以孕育出生灵,由无到有,从单细胞到智慧种。

她就想,是否此方世界也曾是一本书呢? 如果是的话,她会很感激她的,她太喜欢这个世界了。

还有,她笔下的世界也会成真吗? “算了,我俩不打扰你了。

”夜九阳扮了个鬼脸,“他一出现,你就在走神。

” 诗千改咳了一声:“我没有。

” 贺雪呵呵:“鬼才信。

” 诗千改:“……” 可恶。

两个小伙伴跑远了,于是小院里只剩下诗千改和秦方浓两个人。

秋风拂过,早红的枫叶落到石桌上。

“要去我的漱石阁坐坐吗?”诗千改道。

秦方浓从善如流:“都听姐姐的。

” 于是二人便到了鸾舟上。

诗千改抽出他腰间的笛子,端详了一会儿。

她没有学过吹笛,试了几下,慢慢找《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音调。

秦方浓专注地看着她,仿佛在听什么天籁,还轻轻地给她敲着节拍。

诗千改乱七八糟吹完,对上他的双眼一赧,淡定移开视线道:“我不会吹。

” “没关系,以后我可以教你。

”秦方浓笑。

两个人的距离很近了,秦方浓连同笛子一起抓住了她的指尖,隔着一点距离虚点到自己心口:“方才姐姐为何在看这里?” 诗千改没想到他注意到了——她刚刚的确没在走神……好吧,走神是走了的,但看的不是秦方浓的人,而是他的心口。

以诗千改文仙的视野可以看到,秦方浓心脏处有一颗像朱砂珠子似的东西。

文仙之身净若琉璃,万物在她眼中都没有阻碍。

直觉告诉她,就是这个东西影响了秦方浓的情绪。

它应当就是当时令欢时查到的、司徒家用来控制人七情六欲的那样秘宝。

若将珠子捏碎,他的情绪就会回归。

她将所见说了一遍,秦方浓略略思忖,嗤道:“原来是真的。

” “什么?”诗千改好奇。

“‘三昧珠’,秘宝的名字。

”秦方浓看着船舷外的白云,缓声道,“我父亲从前和我说过……要我不尝爱恨,这样就不会为情绪所困。

他说替我种下了一颗三昧珠,由来替我保存情绪。

” 但他不知道,那个“种”是指种在了他的心口。

秦方浓六岁之前不是这样的性格,他母亲说他是个敏感多情的小孩,但父亲厌恶这样的他,因为很像自己。

父亲深爱母亲,但秦家主不是寻常的女子,她对他的喜欢很淡,所以让他痛苦。

他就不想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

秦方浓评价道:“一个很俗套的理由。

” 诗千改心想,的确狗血,秦家上一辈的爱恨离仇光一听就觉得很复杂。

她没有回答,只是问:“你想我帮你捏碎吗?”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诗千改恶作剧地加上了一句,“珠子已经与你性命相连、风险极大,说不定会死的。

” ——其实不是,就算是,以她现在的能力也能轻而易举地把秦方浓救回来。

她观察着秦方浓的表情,后者微愣,莞尔道:“想。

” 诗千改:“确定吗?” “确定。

”秦方浓狡黠地笑了一下,道,“我想全心地喜欢姐姐,会死也没关系。

” 诗千改:可恶,太会说了。

她有证据怀疑秦方浓已经猜到了她舍不得让他死。

诗千改指尖微探,那珠子就自虚空悬在了她的指尖,鲜红欲滴,就像一滴心头血。

秦方浓有种心脏被握住的感觉,但还是坦然地回望了过去。

这时候他其实不知道什么是怕。

于是她捏碎了三昧珠,那一瞬间,巨大的情绪洪流穿胸而过。

秦方浓自六岁起、时隔十二年后的第一声心动,源自将死的危险,因诗千改而起。

红色的碎屑从诗千改手中飘逸而下,她看到秦方浓有些迟钝地眨了下眼睛,一颗很小的泪珠从睫毛上掉了下来。

“什么感觉?”她笑问。

秦方浓静默了片刻,忽然失笑起来,亲昵地回握住了诗千改的手。

“感觉就是……我知道‘害怕’是什么感觉了。

”他道。

诗千改心想废话,总算知道怕死了。

但秦方浓兀自笑了一会儿,悠悠想,诗千改一定猜错了。

他刚刚的第一个想法是,自己怎么这么大胆,如果不走运,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想好新书的内容了。

” “是什么?”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 “我想去旅行。

” “我可以跟着吗?” “当然。

” 对于文仙来说,“旅途”很广泛,诗千改想去哪儿都可以,甚至还可以回到前世的世界,去见见诗三。

她本来以为再也没机会见了,现在却知道一切皆有可能。

“我想去见一见创造出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有的话。

” “我还想带你去,我出生的地方……” —正文完— 正文是故事,后记里可以稍微谈一谈背后的想法。

#人物 先来聊一聊主角,诗崽是我的第一个女鹅,我在开文时就想要把所有的美好都送给她。

“诗千改”这个名字,是她的妈妈千改而难落笔,也是我因爱而取。

开文前,我给她写了千字的人物小传,末尾是这样的: 她会大笑,会大醉,通透又自由。

我要她潇洒享受这个世界,骑马,御剑,学驾驭云中飞舟。

去旅游,去看这个世界奇异不可思议的风景,在这里一步步登上最高的顶点。

她可以尝试任何东西,做任何想做的事情,有很多很多的朋友和爱,有守护和夺取的能力。

这一整篇文都是她的故事,正文已经足够,后记篇幅就多说说配角吧。

正文和副本里都有很多配角,无法一一叙述,来挑几个可展开的讲。

首先是大雅富商张镜莲。

她是本文唯一一个有明确素取材来源的配角,出场时我也曾标注。

历史上有个“汪太太”,一个清朝的小脚女人,却做成了总商。

据说,乾隆皇帝南巡时,那一夜建成的白塔就是她的主意,可见徽商巨富。

我并没有查到她自己的名字,纪录片里说她未曾留名,只知道本姓张。

原本在设定时,这部分我是与历史保持一致的。

可是当真正动笔,我却想,她为什么不能是张夫人?所以,她成了张总商。

其次是龙平君。

这个角色,历史上并无原型。

她算是我的私心,对张总商这一设计更近一步的补充——你当以本相颂我。

而与她相伴的裴小姝,则是一个侧写。

表面上看,她是温和的,守旧的,贤妻良母的。

可是她依旧可以选择和龙平君站在一起。

关于裴小姝真正的想法,其实从丞芙身上就可以看到端倪——如果她真的不懂,又怎么能养出那样性格的丞芙?如果她自己没有办法成为光,至少可以不让光跌落。

然后是诗秀隽。

这个角色,有许多小天使说看到了林徽因的影子,但我在写的时候其实更多的还是对现象的浓缩——他们说,她如何美貌颠倒众生,让才子们追忆一生,但其实这只是她最微不足道的部分。

这像是一个困境,用女人的身份做成了成就,成就会被削弱忽略;像龙平君那样用男人的身份做成了成就,却会失去本相。

再然后,张婉君。

她是我开篇就初定的角色之一,身上同样带着许多现象的浓缩:被冠夫姓、被掠夺、被抹杀、被pua、被驯导……她历史上发生过的事,如今也依旧有在发生。

张婉君并不完美,她如此柔弱美丽,也曾如此天真无知,像文学意象中的菟丝子。

但菟丝子也是可以杀人的,它可以绞杀被寄生者,获取自己生存的养分。

而她最终也不是菟丝子,她将成为木棉,欣喜地舒展自己的枝叶。

最后是陆不吟,大反派。

她的确是我最喜欢的配角,哈哈。

不知道天使们发现没有,元素设计上,她是和诗崽完全对立的。

理——文,匠道第一——文修第一,甚至名字上,“不吟”诗对“千改”诗。

但对立中也有相同处,“陆三娘”和“诗三娘”,“瀛洲”周赢和“赌翠”崔渡,同样的寒门,同样的不屑大姓,代表色是相似的紫和蓝……在我心里,她俩的拟动物都是狐狸。

我写完她的人物小传后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场景:在落日长街上,一声“三娘”,她和她同时回头,目光相撞。

那时我就想,太戏剧太酷了,我一定要写。

我真的很喜欢本文的配角们,主角团三人加小秦,有意思的女配男配,不过篇幅不够,就不展开啦。

#世界观 世界观要说的大部分也都在文里了,最早的一版废稿开头,诗崽是在飞天城出场的,啊哈哈。

那个世界观要更残酷一点,也更朋克,诗崽在贫民窟待了很久,突然有一天到了高台,才知道自己脚下是一座飞天的城市。

但我最终没有采用,我想让这个故事更轻盈。

本文里有很多文中文……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开文的时候我只想好了《千金》的开头,剩下的所有,all,全是现编。

写得我头秃,落泪了。

让我明白了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能写大纲。

最后结尾这里,也是我最初的设想——我想让次元壁的结界模糊一点,就好像在宇宙的某处,真有那样一个世界。

然后那世界化茧成蝶,等来了诗千改,我会在未来的某天见到她。

我喜欢这样浪漫的设想,希望大家也喜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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