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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垂着头,红菱瞧不出是个什么神色,却是认出了这个荷包,当即纳闷上前,“小姐,你这荷包不是早上拿去赠给贤王?怎地没送出去呀?” 沈书晴闻言抬头看红菱,便瞧见她手中木盒盛着的喜服,贵重华丽,却是刺眼的玫红,顿时五指一收握紧那荷包,“他这是甚么意思?我不过是一个外室,他还要与我走纳妾的婚仪不成?” 按梁朝的风俗,妾室不能着正红喜服,只能着玫红或粉红,外室便是连个基本的仪式也没有。
红菱一楞,“小姐?你似是不愿?” “如今贤王肯与你一个纳妾的仪式,那不是正好说明王爷是打算将你接进王府的。
” 沈书晴自喜服上那碍眼的玫红色上挪开眼,闷闷地道:“我不会进王府,也不会给他做妾。
” 等替她生下一个儿子,她就会离开,若这救她大伯父的代价,她也只能认了。
虽则对不住孩儿,可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又能左右得了甚么呢? 也是她还不曾做过母亲,才会如此想得轻松。
红菱一听,便不乐意了,将沈书晴从软塌上拉起来,比划着就要给她穿上,“小姐,你不进王府,难不成你想当一辈子的外室不成?” “你若是一辈子当外室,不光是你抬不起头,小公子,小小姐也要跟着你遭受一辈子白眼。
” “你可别闹了。
” 沈书晴抢过喜服,看也没看一眼,扔在地上,“此事我自有主张,你就不要多管了。
” 她的孩儿自然不会受白眼,非但不会受白眼,还会有一个极好的前程,王妃不能生养,只能待他如亲子,自然会替他打算。
而至于她,只怕不用她自请离去,陆深便会想方设法让她消失。
毕竟,等孩儿一出生,她的使命便已完成,到时候她的存在只会成为王妃心头的一根刺。
贤王爱极了王妃,定然恨不得除她而后快。
沈书晴到底没有穿那件喜服,只随意穿了件柿青色的旧衫,发髻也仅用木簪稍稍固定住,端的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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