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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妮自觉对不起小闺女,便在家里对她有求必应,毛老头这么惯着她,则是怕她脾气拧起来了不管不顾的作起来,对李家不好交代。
因为这件事儿毛金兰将自家父母看得更加清了,在他们俩的眼里,子女根本就没有到手的利益重要,为了利益哪怕昔日里千娇百宠的毛金丽都能够牺牲。
她有种唇亡齿寒的感觉。
她想,要不是她先是李老师来提亲,后是陈家来提亲,她想,周大妮和毛老头也一定会为了高价彩礼钱把她许出去吧? 看清楚了这些以后,毛金兰便更加努力的跟袁琼学东西了,她觉得袁琼有句话说的很对,她说这个世间,什么东西都能被别人要走或者拿走,只有知识,学到了以后储备在了自己的脑海里,谁也抢不走。
毛金芳也觉得对,但她还是见到方方正正的中文字就打怵,但见到国外的那些歪歪扭扭的蝌蚪字就觉得亲切,像她这样的连袁琼和秦柏林都觉得奇葩,问她原因,毛金芳想了许久,她觉得是小时候教他们认字的那个老师的错。
当年毛金芳去上学,学校在东塘村,她每天天不亮就要去,老师教认字并不让他们认拼音而是死记硬背,就跟古时候的那些人似的,念个书要晃脑袋,毛金芳在学堂里晃了两三年,字没认识几个,打没少挨,并且原本就不聪明的她脑子更木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晃笨的,因此学校打死都不愿意去了。
她这话一出,院子里一片笑声,就连毛大伯娘都觉得自己闺女可乐,不过她也总算知道了自己闺女为什么从小就不爱读书了。
连中华则宠溺地看着毛金芳,再过两天,就是他和毛金芳的婚礼了,并不是他娶妻而是入赘,新房子还没上顶,这个可以慢慢来,到时候结了婚,她会直接过来毛金芳家住,等到新房子上了顶再搬进去。
连家那边不打算办,毛家的意思是请自家近亲吃两顿饭意思意思一下就可以了。
在毛金芳与袁琼学认字以后他也加入到了里面,他没读过书,秦柏林教了他汉语拼音,教他数学,他虽然不那么聪明,但这些天下来,也是有点成效的。
他和毛金芳一样,和袁琼以及秦柏林成了很好的朋友。
毛金芳的婚礼那一天,毛金兰作为她的好姐妹,一大早就去帮忙了,她不是嫁出去,只要在家里等着就好了,这年头的婚礼没什么好吃的,毛大伯娘狠了狠心,杀了两只鸡。
现在的宴客吃的都是中午饭,掌厨的是大伯母,毛金兰跟在她手下打下手,毛三婶毛四婶都来了,周大妮也在,三人蹲在外面洗菜。
到了中午,各家来吃宴席的人都来了,家家户户都带了几斤米,连中华是招赘的,就跟毛家的儿子一样,天一亮就来毛家了,他跟着毛大伯迎宾送客,笑容满面。
一直到天黑了,都不见连家人来,都在一个村子住着,走路用不了十分钟,但一直都没到,毛四婶去看过,他家大门紧闭,就跟没人在家一样。
连中华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
就在秋收前的前两天,县城武装部的两个同志到了西塘村,找到了李队长了解了毛家的情况,在确认毛家的政治背景没有问题后又到村里走访了一遍,确认李队长没有说谎后这才回了县城,在此之前,陈建邦同志地政治背景已经被又调查过一遍了,他们把毛金兰同志的资料邮寄到了京都军区热河军分区等待处理。
在政治审查过后,毛金兰悬着的那颗心就也已经放下来了,袁琼知道后恭喜了毛金兰一番,她家隔壁就是军人,秦柏林的父亲兄长都是京都军区大院的人,他们对政治审查是很熟悉的,大概用不了两个月他们就能够结婚了。
毛金兰听了他们的话,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政审过了,她和陈建邦的关系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了,她一点都不害怕周大妮又为了钱把她许给别人家了。
在这样的心情下,秋收如期而至,早上他们起得更早一些,鸡叫第一声就全部都起了。
全家人一起做家务的做家务,做准备工作的做准备工作,在这一天,周大妮总是会在做早饭的时候多加两把米,但相对的,水也要放得更多一些,煮一大锅的粥,煮熟后在水缸里镇凉,去年腌制的酸梅子和后院的生辣椒用粥水拌了拌,放了些盐和酱油,有时候还会放一滴香油,拿到田间地头,饿了喝一碗粥吃一个酸梅子,这一天都感觉舒服得很了。
在秋收这样的季节下,下田割稻谷打稻谷的人全天都在田里劳作能够领到12分的公分,这样的公分只有在春种和秋收才能有,一个公分值一毛七分钱,每逢这个时节哪怕是村里公认的懒人也会在田里磨够一天的。
分工时毛金兰一家人得到了村里的特别照顾,他们被分到了一块特别背阴的田,这块田在两座山中间,太阳只有在中午的时候照耀此处,稻谷产量不好,但是却是避暑的好地方,往年都有人抢了。
可今年毛家人被分到这个地方却没人说什么,亲家嘛,多被照顾点也没什么。
毕竟中国人情大过天。
毛金丽的活要比毛金兰她们更加轻省一些,她跟着记分员发放农具,除了镰刀是下分到每个村民手里的外,还有各种谷斗,谷斗就是个四四方方的斗子,到成年人的腰部那么高,用木头做的,打谷时人们站在谷的四周,用谷子敲打斗子内壁,谷子从谷穗上下来的同时谷毛也随之纷飞。
打一天的稻谷下来,脸上脖子上手上都是一层厚厚的谷毛。
汗一淌,痒得很。
知青们是受不了这个苦的,于是李队长安排他们跟着妇女同志一起割稻谷,但就是这样,他们脸也被谷毛弄得通红,那细皮嫩肉的模样让好些姑娘侧目。
秋收的时候太阳十分大,毛金丽跟着记分员给村民们送水,这水是用蒲公英混着金银花的水,微微有些苦涩,却能有效地防止中暑。
在秋收后的第五天,毛金兰抽空到镇上的邮局去拿了一个包裹,包裹里有两套有些发旧的军装,两套军装一套是给毛金兰的,一套是给毛金国的,这军装是陈建邦特地去问战友换的,不是不想给两人换新的,奈何实在没有。
除此之外,还有一小罐子桐油,陈建邦让毛金兰转交给罗永秀的弟弟,说那个杯子他非常喜欢,不止喜欢造型,更加喜欢那个杯子所代表的含义。
在信件的结尾处,陈建邦说,毛金兰送他一个杯子,那就是要跟他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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