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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桌,梗着脖子,在那边摸索着敲键盘。
至于为何是摸索着,当然是他无钱交电费,屋里暗得根本看不见,只能借着省电模式发出的微光,在那边盲打。
那台从二手市场淘来的笔记本,一天能死机五次以上,就这样,他还是在公共厕所里充的电,若不是厕所太受欢迎,他一定长期定居在那里。
回到家里,此时已是深夜23:30。
窗外是深色的夜空,零星的几颗星,时不时闪一下,似乎觉得,这个不过10平方米的小屋,太过阴暗,连月亮都懒地施舍一缕微光。
而程文已经连轴转了48小时,别人的文章拼的也许是文笔,但他,只拼字数。
干涩到泪水直流的双目,在电脑微弱亮光的映照下,忽明忽暗,犹如即将熄灭,但又拼死重燃的烛光,孤独而又执拗,微弱到似乎下一秒,就会被黑暗吞噬,再也不会复燃。
然而,等程文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另一个地方了。
他对着一面突然出现的镜子看了看,发现自已不知何时换了衣服,不再是那一身,穿过许久早已破洞连串,褪色严重的露皮肤装束。
就连纠结成多缕发绳的头发,也变得干净顺滑,他觉得自已一定是在梦里,而且还是个美梦。
刚想一巴掌把自已扇醒,却发现面前的镜面,像湖面一般泛起层层波纹,几行字迹缓缓浮现出来。
程文看完之后,表面依旧冷淡,内心却炸起了火花:原来,我死了,哦,还是猝死的,这里是现世与书籍的间隙。
现在我的选择有两个,要么回到现世成为一个彻底的死尸,要么进入书里修改剧情,争取一线生机。
他查看完书的名称,嘶,越看越眼热,对了,这些不是我写的书嘛。
罢了,读者们不喜欢悲剧性人物,那就只能修改成完美的happyending(好的结局)了! 就程文个人而言,仍旧喜欢用各种艰难险阻考验主角,他觉得,这是很平常的剧情,只有真正的主角,才能屹立不倒,初心不改。
可是,他所塑造的主角,无一例外,他们的故事,皆以死于各种突发事故告终,根本就来不及磨炼意志,成长起来。
程文不是喜欢主角,而是喜欢悲剧。
像他这么极富悲剧主义色彩的人一样,猝死在键盘上,又出现在这么个地方,是多么无奈又心酸的经历啊! 如果他还活着,一定把这个故事写成一本书。
第1章初遇原邺 第一本书:荒野大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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