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走。
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超这么决绝,“别走先,你只要加一点点,我们就成交!” “一百块!”宋志超懒得再多费口舌。
“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超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发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超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超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
”宋志超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超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发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番外随机掉落】 那晚姜执宜醉酒,光影交错,男人侧身立在包厢外,抬手转了下打火机。 借火? 嗓音冷淡磁性,意兴阑珊语调也没波澜。 他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但姜执宜记得很久以前的那个夏。 别人眼里冷淡疏离的周栩应,曾在潮湿的黑夜拥她入怀,动作克制又紧绷:你还有我。 分开那夜雨很大,空气燥热。 周栩应仰头后脑勺抵着沙发,凸起的喉结泛红。 他一声不吭的抽着烟,青灰色烟圈模糊的轮廓不清,声音颓哑的嘲/
……唯一能力,就是能分辨出谁是隐藏的日本人,其他的都不太懂…………... /
他,是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精英特工,在他临刑的那一刻,命运眷顾了他的生命,一项绝密任务,让他得到一次以命换命的机会。当这名有着不良血液的精锐混迹在国际大都会中,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再是特工身份的他,一切都要在平凡的生活中体验到酸 /
十八岁那年,黄皮子寻仇,全村男女老少横尸荒野,自此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血池里究竟有什么? 朝天棺葬的谁? 黄金棺又是哪位达官显贵的归处? 槐木棺内的大人物,有何来历? 避天棺是否真的可以令人长生? 我叫叶鞘,师承抬棺人 /
【阅读须知】 1:本书是神奇宝贝、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的同人小说。 2:本书是无系统、无女主的精灵养成向小说,节奏较慢,需耐心阅读。 3:小智得了冠军。 /
【女强】+【医术】+【双洁】夫君不能人道,竟跟恶婆婆恶毒设计把她丢给乞丐!她受尽屈辱,夫君却高中状元治好了病转头害她沉塘而死!重生归来,她反手将恶婆婆丢给乞丐让其身败名裂,揭穿人渣夫君天阉之事让他无颜见人,还彻底断了人渣的为官之路! 虐渣虐得正起劲,突然跑出个郡主想抢她夫君,还屡次恶意加害她!她转身用逆天医术救了权倾朝野年纪轻轻的摄政王,直接成为郡主她嫡母! 新婚夜,摄政王轻拥她,嗓音低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