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一章 盛夏程凉(1/3)

附属医院大部分的建筑都是连在一起的建筑群,楼与楼之间有一个连接走廊,好处是这样的天气可以不用被淋到雨,坏处是走廊一般都有窗户,这样的天气让风声有了立体声环绕效果,恐惧加倍。

盛夏不爱示弱,经过走廊时看起来行动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只是脸色微微发白,放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虚握,大拇指一直在无意识地抠弄自己的食指。

这个动作,程凉很熟悉。

盛夏第一次在门诊确定自己是不是要做手术的时候也这样,手术麻醉后,她失去意识之前,也一直在重复这个小动作。

风声太大了,盛夏觉得这走廊怎么都走不完。

“献了多少血?”程凉突然开口问盛夏。

盛夏怔住,手里的无意识地动作也停了。

“400cc。

”她回答。

她到这时候才注意到程凉一直站在她身侧,站在她和窗户之间。

光影明暗间的程凉看起来和平时不太一样,盛夏侧头看他,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们刚才在门诊大厅对视的那一眼开始,变了。

“知道为什么每次献血只要身体情况允许,最好能一次性献400cc吗?”程凉又问。

他走得不快不慢,正好每次都能帮盛夏挡着窗户。

“为什么呀?”盛夏问,接了程凉这份好意。

“因为输血实质上是一种异体组织移植,受血者会有输血反应或者发生感染的几率。

” “一个病人在受血的过程中,接收到的献血者血液人数越少,就越能减少感染几率。

” [1]这是盛夏会感兴趣的话题。

她似乎对所有未知领域都保持了丰沛的好奇心:“我以为是一次性献400cc血是会让身体比较好的血量。

” “不存在的。

”程凉笑,“只是人体肝脏和毛细血管里会存有储存血,人体失血的话存储血就会被释放出来,新的血液就会重新成为存储血。

400cc的量接近成年人存储血的最低值,是对献血来说比较安全的血量。

” “献血不存在会让身体变好的说法,但是献血确实是实打实地在救人。

”程凉停下脚步,“是好事。

” 盛夏于是就笑了。

“到了。

”程凉宣布。

科普了一路的献血原理,让盛夏成功地穿过这条风雨声很大的连接走廊。

走廊那一头,是灯火通明的六号楼。

*** 其实大部分的巡逻工作医院台风调度他们早就做完了,该做的防护也做了,晚上风雨渐大,安排一些年轻人守着几个有贵重设备的楼,算是最后上了一道保险。

所以其实,是可以无所事事的。

如果换成是平时,程凉估计到了六号楼就直接去三楼值班室躺平了,但是现在他身边还有盛夏。

他还揽了个大队长的活。

于是程凉非常反常地主动担起了大队长的责任,他认认真真地看完整个六号楼的平面设计图,把四个人拉进了一个群,共享了信息,还给四个人分了个组。

“我们分两队吧。

”他说,“周弦和唐采西去西边,我和盛夏去东边,从一楼开始,五层楼都确认没问题了再到三楼值班室集合。

” 那里有床,也是最贵的仪器所在的楼层。

他们今天晚上的驻地。

程凉难得严肃,周弦推推眼镜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

盛夏做事情讲规则,如果直接说去三楼休息估计她会觉得麻烦了他们,所以这货,为了给盛夏找个理所当然的清静的睡的地方,简直拿出了平时做手术的架势。

他不拆穿他。

毕竟他还得拍他马屁。

“行。

”周弦又推推眼镜表示一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夫郎家的咸鱼翻身了

江家富裕时,招了一个上门婿。 江家落魄时,上门婿带着江家东山再起,成为丰州府首富。 丰州百姓都很疑惑:他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自立门户? 江知与也很疑惑: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以前不赚钱养家? 谢星珩笑得真诚,送上一箱契据账本:我入赘了,家业自然都是江家的,交给你打理是应当的。 晚上,江知与翻开了谢星珩的生意经,第一页写着:奋斗哪有软饭香。 次日一早,谢星珩被无情踹下床,干活去。 攻视角: 谢/

奇迹的召唤师

魔术的才能是一流,但体能的方面是废材? 召唤的使魔可以是成千上万,但自己是独守后方? 对此,只想说一句话。 那都不是事! 这是得到奇迹,亦对奇迹珍爱有加的少年的故事。 只要有使魔(同伴),我便是无敌! /

七零国色医香

在末世摸爬滚打十年,一觉醒来成了七零年代病秧子。 叶青欣喜若狂。 比起全球灾变秩序紊乱的末世废土,这个时代于她而言简直就是天堂。 木系异能傍身,她只想找个植被茂密的深山僻壤呆着。 正巧,原主爹不疼娘不爱,刚被逼顶替家中兄姐下乡插队。 叶青正中下怀,跟原身家庭彻底撕破脸后,拎着包袱屁颠颠就启程了。 农田,山林,湖泊,江河,广袤天地,大有可为! 在这个平行时空,她一定要恣意而活! 顾卫东入伍第/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西辰穿书了。 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 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 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 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 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

顶流和他的冤种青梅

小学二年级,班主任让每个同学上讲台讲述自己的梦想。 宋越蓁走上台,宛如一只骄傲的小孔雀:我以后想成为一个大明星,让所有人都认识我! 随后的纪洵板着一张小脸:我没有梦想。 宋越蓁觉得做人哪能没有梦想,这和做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于是板着小脸逼迫纪洵:既然你没有梦想,那以后就做我的助理小跟班吧! 对方勉强答应了。 一语成谶。 后来他们果然如小时候说的那般,只不过身份颠倒了过来 万万没想到,宋越/

明克街13号

我喜欢坐在夜晚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享受着他们的喧嚣。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
0.0798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