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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可不是那些劣质的武侠片可比的。
“分开走,能跑一个是一个!”刀匪就像是狼群,聚则捕猎,散则藏踪,一声呼哨,像是开花一样的散开;霍长吏先砍死倒地的那几位,大眼一扫,将门板剑当标枪使,剑光一闪,近二十丈,戳穿了首领的后背,胯下骏马尤不知觉,四蹄如飞,带这个死人消失在了眼前。
“给我回来!”霍长吏大喝一声,“嗖”的一声,门板剑打着圈转了回来,咬开手指,在剑的中间涂了一道血线,口中念咒:“飞剑飞剑,返归杀厌,主人祭你,杀敌不赦,杀,杀,杀!”剑身凭空漂浮,大脚一踏,直接御剑飞行。
正当李道士看的兴高采烈的关头,浑然没注意到两个刀匪逃跑的方向是他这儿,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的刀口已经落了下来。
“噗!”一团鲜血溅了他满脸,两颗人头打着圈飞起,正好落在了霍长吏的手中。
“小道士来的正好,先帮某家提着人头,某还要赶着追杀另几位。
” 不由分说的,这位大胡子剑客把人头塞到了李道士的怀里,光芒一闪,驾着剑消失在了远处。
“其实,道爷我是拒绝的。
”好半晌,李道士才冷不丁的憋出这句话,两颗人头正睁大眼睛瞪着自己,脖子上鲜红的筋脉还在一跳一跳的,“呕——” 夕阳西下,染血的战场,骏马时不时的低头吃草,道士提着两个人头,望着远方,望眼欲穿,此情此景,还颇有几分意境,“你娘的,人怎么还不回来,道爷我手都提酸了。
”两颗人头十来斤,提了足有半个时辰,他说这话倒也真不是矫情,但是再酸也得举着,那位爷砍人头跟吃饭睡觉似的,真心不敢得罪。
“其实,道爷我要是穿越到几百年前的青城,也是个剑仙。
”为了分散人头的血腥气,李道士开始胡思乱想,其实相较于道士,他还是比较喜欢当剑仙,无它,帅也,而且也没什么清规戒条。
剑术,是道家术极端隐秘的一种,上等的名为剑仙,此等的叫做剑客,当年的青城,被人想到的第一印象,就是剑仙流派,当然,此流派非彼门派,代代单传,每一代的传人无不是剑术高强、人品出众之辈,这是他的上一任听那个老头子吹嘘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青城,也有兴衰断绝之时,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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