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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3/3)

牺牲去换取敌人的后悔与感动。

那时,我一定尽我一切的力量来自卫,甚至于采取积极地反击,但我绝不会在得意的时候,去从事无聊的报复,你是不是感到很失望?” 小红的眼中闪出了炽热的光,热切地望着他:“不!爷,我很高兴,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以前一心为复父仇,我没有想到自己的将来,现在心愿既了,我也希望今后能过一阵属于我自己的生活,侍奉一个我所爱、所敬、所慕,能知我、爱我、怜我的男人,上天垂佑,让我遇上了爷,完全是我心中所望所愿的一个人,我学武、练剑只是为了便于复仇,并不想仗剑行侠,因此,我很高兴爷不是圣人,天下最难的事就是成为圣贤,而天下最苦的人,却莫过于把终身托付给一个立志作为圣贤的男人的女人。

小时候读孟子,读到孟子入室,适见其妻更衣而欲出妻,我就深深为她感到叹息,嫁了那样一个男人,一生中还会有幸福吗?动辄得咎不说,只为了那么一件小事,就把多年的恩情完全抹掉,那样一个男人,冷冰冰的几乎没有一丝人情,也没有一丝人味了!”这番话才是真正说到李益的心里因为李益本身就是一个否定圣贤价值的人,虽然还不至于离经叛道,但是绝不会像一般迂夫子那样,把经书上的每一句话,都奉为金科玉律。

平时他就为经书上一些不合乎情理的话,提出来跟人抬杠、辩论。

他的辩才很好,常常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时,他就感到无限的兴奋,因为他折服的不是对方而是被人所目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圣贤。

所以他忘情地一把抱起了小红,抱得那么紧,那么有力,激动地道:“小红,我……我今天晚上不走了,行吗?” 小红的身子有点颤怜,然而她却柔顺地道:“此心早许君,此身也已属君,连这儿的物业,也都写在爷的名下了,这儿的一切都是爷的,爷怎么问我呢?” 于是,李益又征服了一颗芳心,又得到了一个女人。

起初,他的动作是粗狂的,因为他并没有想到小红是个处子,直等他发现小红臂上的贞砂,也看见了席上的落红,他才深为怜惜,拥着小红,低声道:“小红,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第一次?” 小红低声道:“爷难道自己毫无知觉吗?” 李益有点惭疚地道:“我……我虽然觉得你的反应很生涩,但是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痛苦,甚至于连哼都没哼一声,所以我还以为你至少是有过男人的。

” 小红咬咬嘴唇道:“爷!您别忘了我是个练过武的女子?” 李益道:“那会有什么不同吗?” 小红道:“没什么不同,我一样地感到裂肤椎心般地剧痛,只是练武的女子能够忍受痛苦,尤其是我,在开始练剑时,为求速进,几乎昼夜不休不眠以赴,而且为了便于行刺,起先练的是刺客所用的短剑,藏刃臂间,突出一刺,由于手法不熟,经常割伤了自己,已经能习惯于痛楚了。

” 她举起手臂,在小臂的内侧仍然有隐约可见的创痕,纵横交错,虽然已经平复了,只剩下一道道的细线,但仍可以想见她当时是如何挨过来的。

她又侧过身子,让李益看见她的股间,那儿的刺痕较深,却是一点点的,排列有如梅花。

李益又是怜惜,又是钦敬,拥着她道:“小红,你吃过太多苦了,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的爱惜你,只是,你练剑行刺,怎么会伤到那个地方呢?” 小红叹了口气:“因为我练的那致命一刺,就是由股后直刺向上,刺向对方的要害。

” 她很自然地挥出一个手势,却使李益感到惊心动魄,而且把又将兴起的绮念,突地凉了下去,忍不住道:“为什么要练这一手呢?难道你还准备在这种状况下行刺吗?” 小红点点头道:“是的,因为仇人是个狡猾的人,而且也颇精于技击之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方能使他毫无防备而一击得逞,否则没有方法可以接近他。

” “于老儿精于技击?这我从来也没听说过。

” “绝对不会错,他虽是文人却精通六韬,兵书娴熟,所以才能历任兵部尚书多年,当我父亲饿死狱中时,家中有两名忠仆,曾经怀械前往寻仇,一个当场被他杀死,另外一个是受了重伤,逃回家中才伤发而死的,他告诉我说于老儿的剑技很不错,而且警觉性很高,要想手刃他,必需设法接近他。

同时他很谨慎,身上一直披着软甲,护住要害,从来也不肯解开,所以可攻击的致命部位也不多,我想了很久,只有那个方法……” 李益轻叹道:“你为了复仇,所下的牺牲太大了!” 小红目光中闪着一片寒意:“父亲饿死冤狱,母亲怀恨以终,还有一个姊姊,被发配为官妓,不堪凌辱,自尽而死,这么多的仇恨堆积在我一个人身上……” 李益道:“于老儿早些年还自许风流,经常参加一些斯文酒会,后来却很少来了。

” 小红道:“是的,那是拜爷之赐,因为爷有一次把他的诗丈批得体无完肤,使他感到很没面子,因而才绝迹欢场。

不过我并不灰心,故意在娼楼中自炫才华,以琴棋诗书为饵,慢慢地引动他,终有一天他会上钩的,只是没想到他会倒在爷的手上,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至少没让他得到善终,而且死得更为痛苦!” 李益不禁愕然道:“我以为你会因未能手刃亲仇而感到遗憾,你倒反而认为他这种死法更好!” 小红道:“是的,我给了他一剑,只不过逞一时之快而已,他却死得很快,爷给他的惩罚却更为重,不但打击了他的尊严,而且更使他心怀懔惧,在患得患失的心情中,满怀不甘而死,也唯有这种死法,他才可体验到我父亲那种愤怨无以复加的痛苦,尤其是我听说他在兵部衙门里气得当场吐血,抬回家去,没有能开口说一句话,瞪着两个大眼睛,一直拖到最后一口气断掉。

眼睛都未能闭上,到入敛时,眼睛还是睁着的!” 李益倒是为之一惊,身上顿有凉飕飕的感觉,忙问道:“真有这回事吗?你怎么知道的?” 小红道:“绝不会错!我志切复仇,为了对他的情况作深入了解,经常在无事时,装成一个中年妇人的模样,在他家的门口走动,因而结识了他家的一个女佣,对他的事探听得很清楚。

大殓之前。

我更看过他的尸体,两颗眼睛仍是像鱼般瞪着,面目纠结成一团,死状极为可怖,跟我父亲死在狱中的情形完全一样。

” 李益有点毛骨悚然地道:“我只听说有人至死难以瞑目的事,还以为只是故意渲染而已,想不到居然确有此事,听起来使人很不舒服!” 小红笑了道:“爷是不是担心他阴魂不散还会来作祟?” 李益勉强地一笑道:“没有的事,人死而神散,灵魂之说,乃愚人自愚,厉鬼作祟,更是无稽,何况以我所搜集的证据,他的确死有余辜,因为高大人宽厚为怀,不愿意翻出旧帐来,才使他得以勉强得享殡敛,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应该挫骨扬灰也难赎其咎,我对他已经算是宽大了,他凭什么还敢来找我?” 小红叹了口气道:“果报如果无凭,他的死状怎会与我父亲一般无二!可见冥冥中是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主宰着一切,但是如果说人死后尚能以精魂为厉,我父亲就饶不了他,因此爷放心好了,您为先父雪了恨,又照顾了他的孤女,我父亲为了报恩。

也不会让他来作怪的!” 给小红这么一说李益更感到不妥了,勉强安慰自己道:“报恩之说不敢当,因为我是无心所施,但是于老儿作孽太多,被他害死的人不止是你父亲一个,如果鬼魂之说果有此事,则他的鬼魂在泉下也会被那些屈死在他手中的冤魂缱得难以应付,那里还有余力来找我?” 这是为自己壮胆的话,但是李益的心里却一直很不安。

甚至于他不敢闭上眼睛,因为他一合眼,就会看见于善谦那副瞪着眼,扭曲着脸的狰狞之状。

因此,他只有拖着小红聊天,谈个没完,而且小红在他身边,他都感到不安全,一定要紧紧地搂拥小红,才能泄除他的孤独之感。

这是过得很痛苦的一夜,除了恐惧之外,就是小红的冷漠,这是个很怪的女人,她很柔顺,也很婉转依人,更是个忠心耿耿的好伴侣,但是在男女之间,她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对象,她从不抗拒李益的需要,但是她本身却全无反应,似乎她不是一个血肉之躯的活人。

对某些男人而言,她也许是个好对象,但李益却不是这种男人,他的快乐不仅是为自己的满足,而且还有一半是建筑在对方的满足上。

他不仅要得到一个女人,更要征服一个女人,可是在小红的身上,他完全失败了。

不管他用了多少技巧,小红的反应仍是冷淡的,默默地承受他轻柔的爱抚,也默默地承受着他粗犷的冲击。

在李益从事第四次努力时,小红仍是提不起半点情趣,李益索然放弃了,叹了口气道: “小红,你怎么冷得像块冰似的?” 小红也感到十分歉疚,低声道:“爷!我自己也不知道,以前我没有接触过男人……” 这是一句真话。

她是在今夜才献出她的元贞,但即使是个未经人道的处子,她也是个发育得很成熟的女郎了,对于男欢女爱,她不应该冷漠如此的。

李益坐起身子,让小红仰躺在自己的腿上。

轻抚着她柔软而光滑的肌肤,看看她隆起的胸膛,纤细的腰肢,平坦而浑圆的小腹,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瞧不出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为甚么会有这种反常的现象呢? 李益只好又叹了口气:“小红,即使你仍然是个处子之身,但处在你这种环境中,对男女欢情应该不陌生吧?” 小红点点头:“是的!我听过很多,公孙大娘就是出身舞伎。

知道我复仇的心志后,对我特别爱怜,不但教我的剑法,也教我很多内媚之术,甚至于更告诉我在欢爱时,将会有些甚么反应!” “怎样的反应,对方的还是你自己的?” “两者都有,因为我的目的是行刺,而且必须一击而逞,必须把握住最好的时机,情欲激动之际也是防备最疏之时,更是下手的最佳时机,所以她要我注意对方的反应,更学习克制自己的反应,略有异状,就必须力加抵制,如果稍一松懈。

欲思就会潮涌而至,在无以自控时,意乱情迷,为贪片刻之欢,就会放过了大好下手的时机,因为她听说于老儿有个毛病,他喜欢女人,却是个最冷僻绝情的家伙,由于常怀戒心,养成了独眠的习惯,事毕之后,立刻会叫他身边的女人走开。

” 李益明白了,叫道:“难怪会把你造成一个冰美人了。

” 小红即苦笑道:“不是那回事,爷!” 李益不禁又一怔:“不是那回事?这是怎么说?” 小红道:“我今年二十三岁了,十二岁入门学剑,十九岁艺成来到长安落户设籍,这四年来,也接待过不少客人,老的少的都有,虽然没有灭烛留宾,但耳鬓厮磨,肌肤相接总是难免的,可是,我从来就没有那种感觉过。

” 这……看起来小红又不是无知。

那么她是天生的冷感了,李益似乎难以相信,想了一下,又问再道:“春花秋月,难道对你全无感触?夜半无眠。

难道你心中全无思索?” 小红艰涩地道:“爷!我没有那么多的空暇去想那些,从十二岁开始,每天晚上,我解衣裸眠,对着铜镜,就是练那致命的一刺,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别的。

” “整夜就是练那一刺?” “是的!爷,剑术比读书更难,没有天份,全在勤与恒二字的工夫,成之以勤,持之以恒,只要有几天的松懈就会前功尽弃,以前我还制了一具布偶,在练剑时放在身上,然后对着布偶出剑,先是亮灯,后来是吹了烛,一剑又一剑地刺去,那怕是一千刺一万刺,每一刺的落点都不能超过一分一毫的距离。

” 这才是造成她冷感的原因,李益吁了口气,小红也充满了歉疚地道:“爷!我知道使您很失望,但是我这一点情心付君,却是千真万确的。

” 李益抚着她的脸颊:“我知道,小红。

那具布偶呢?” “烧掉了,当于老贼的死讯传出时,我把它火焚掉了,在上面写了于老贼的姓名,付之一炬后,迎风扬散了灰尘,大仇赖君得雪,我只有以此告慰泉下的双亲。

” 李益轻轻地叹了口气:“小红,有你这一点情心,我觉得比甚么都可贵,希望这一点情心会像一点火星,在你的身上慢慢滋延开来,终久会化成一片烈烈的情火!” “我也希望能有这一天,现在我的心愿已偿,我也很渴望能享受一下做个女人的乐趣。

” 李益笑了道:“小红,你不太累吧?” “不累,倒是爷累了。

” “是的!我真累了。

我很想睡一下,但是又难以交睫,不知怎的今夜的心乱得很!” “爷安心睡吧,我一直侍候在您的身边,为您守护着,不让任何邪祟来侵犯您……” 她深体心意,知道李益的不安所由,但李益却苦笑一声道:“没有用的,魔由心生,不是外来有形之物所能驱除的,心魔必须要用内心的力量来消除。

” “那……但愿我能进入到爷的心中去。

” 李益笑了起来:“你已经在我心里了,只是我心里已经有了很多女子,虽然有一块方寸之地可容你T但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的,如果你不累。

请为我抚琴一曲,伴我入梦!” “好的,爷怎么吩咐都行,请爷等一下,我去沐个浴,着好装束,焚上一炉香来。

” “为甚么要那么麻烦呢?” “琴为乐中之圣,琴道至严,必须诚意正心,肃穆仪容以操,才能进入境界。

” 李益摇头道:“小红,你这么想就是拘于形式了,琴道重于肃穆固为不错,但肃穆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内心的境界,心不染尘,何必整装净沐?灵台深处有一瓣心香,又何必要炉中袅袅,我觉得这样子就很好。

” 小红目泛异采地道:“爷的禅机根深,学过佛吗?” 李益笑道:“我本是个有慧根的人,略事涉猎,已经是满腹机锋了,何必认真去学?” 小红道:“禅机在于颖悟而不在锋芒,纵然舌粲莲花,说得顽石点头,如若己身未悟,又何得去渡人呢?” 李益道:“宏扬吾佛宗旨者,未必全是佛,渡人逃离者,常己陷迷离中,佛重缘,有缘乃渡,佛重悟,悟者,豁然贯通耳,如启茅塞,须攻之以坚,如剖竹节,须凿之以利,佛渡愚人导之以诚,佛启智者喻之以理,埋藏于机,机假以锋,故村夫乡妇,佛理仅阿弥陀佛四字真言,于哲人达者,则必须以色空之道,故愚人信佛,智学者禅,信而无疑,学而怀疑,禅理之至者为机,机之至者为锋,譬如以刀斩丝,钝者愈斩愈乱,利者霍然而截,两者利弊自然分明,故有禅机,断不可无机锋!” 小红张大了嘴,被李益的这一套理论折服了,顿了半天才说道:“爷!您这是从那儿学回来的禅理?” 李益笑道:“与山僧一夕谈禅所得!” “只谈一夕,您就学到这么多,那一定是高僧。

” “不是他教我,是我教他,前半夜是他教我,后半夜是我教他,前半夜他说我有慧根,要渡我入门,后半夜他还是说我有慧根,却扑碎蒲团,敲破木鱼,下山还俗去了。

” “这……这是怎么说呢?” 李益笑道:“他二十岁学佛,四十岁自觉稍有所成,乃戡破红尘,在荒山古刹,静参十年,以证空静之理,但是跟我谈了半夜后,才知道所谓明心见性,只在方寸灵台之间,色空之道,不过一念之间,目中无色,色即是空,万紫千红,一叶而知秋,心中有色,虽处绝岭荒山,与世隔绝,而胸中思潮起伏不止,诸象来自无形,所谓空即是色,他就是因为驱不掉心魔之困,才避禅山中,不见所欲而心有所欲。

又何必自苦呢?所以乾脆下山还俗,到十丈红尘中再去磨练一番了。

” 小红叹了口气道:“爷真是佛门罪人……” 李益道:“我否认,佛祖释迦佛陀因为是生身为王子,享尽人间富贵,才知道生老病死为人间至苦,如果他生在一个贫苦人家,寒天无衣,饥时无粮,他就只知冻饿之苦,尤甚于病,未寿而夭,根本不会领悟到老死之苦,戡破红尘,才知出世之乐,未曾入世,不足以谈出世,没有把七情六欲都经遍,学佛是找罪受。

历尽荣枯,自然无欲无念,无嗔无恋,西天是一片净土,一片乐土,若是塞满了一群六根未净的苦鬼,净土不净,乐土何乐?” 李益顿了顿,续道:“你一定参加过长安市上的庙会,看那些小和尚口中念阿弥陀佛,眼睛却在那些女施主、女菩萨身上乱飘,这种人学佛才是罪人,他们不想出家,都是被人强逼着出家的,而逼使他们的人,更是佛门中罪人之罪人。

” 小红忍不住笑道:“阿弥陀佛,妾身自幼就随母近佛,将来原也打算青灯古佛以终,遇上爷,可能这一辈子要另作算计了。

” 李益笑道:“本来就是,跟着我,你不修练也能成佛。

每天你尽管跟我抬杠,那一天能把我辩倒了,你就可以忽然顿悟,立地成佛。

” 小红道:“爷既然认为一切全在于心,那我就不必去取琴了,就在这儿以手比划,爷可以作我在抚琴观,心之所至,无微而不至。

” 李益也笑道:“可以的,只是你的道行还不够,假如你能以手比划而成琴韵,我也可以用心耳来听,甚至于你端坐不动都行,问题是你能无琴而成韵吗?你不妨试一下,用你最熟的琴谱,一拍不错地抚下去而至终曲,反复者三,够能不乱,你就够道行了。

” 小红很有兴趣地道:“我试试看。

” 她果然端容而坐,用手作势,一手拨弦,一手抚弦,才运了十几节,李益笑道:“你已经错了四拍,两拍接错了部位,两拍按错了弦。

” 小红道:“爷知道我奏的是甚么曲?” 李益笑道:“不是倚兰操吗?” 小红目中射出了奇采道:“爷!你真了不起!” 李益道:“这不是虚空乱按的,虽然身前无琴,却必须要作有琴,一节一拍,必须中规中矩,甚至于落手的轻重,都不能错一点,就彷佛有琴韵生于指底而神合。

” 小红摇摇头道:“难!难!爷,只怕婢子资质鲁钝,无法到达这极心声神韵的境界。

” 李益道:“其实也不难,只要用心去做,自然而然就会登斯境地的,就像你练那一刺一样,到了心神合一的地步,随时随地,信手挥出一刺,眼睛不必看,而落剑之处,必然是同一个部位,这心琴神操也是一样,心之所至,手指按下去,必定是那一根弦,那一个部位。

” “爷!我为了那一刺,足足下了十来年的苦功。

” 李益笑道:“那是你唯恐有失,不敢松懈而已,其实在很早之前,你已经达到那种标准了。

何况剑与琴不同,剑要天天练,琴却不是每天都要奏的,那是属于一种心灵上的技艺,终日操奏,未必能入神,兴来一操,却有神韵天成之妙,像我在琴上并没有下多少功夫,但是你一动指,我就知道你奏的是那一曲了。

” 小红道:“爷是天纵之资,您无论在那一方面,只要稍微用点精神,都能够有超越常人的成就,婢子可没有这份天赋,只能择一而专。

却还谈不到一个精字,上次是为爷的琴韵所鼓舞。

才使剑术进入一个新的进境,可是爷走后第二天,婢子再度练剑,就没有那份精神了。

” 李益笑道:“你还是有这份能力的,只是未能把握运用而已,所以我才要你练这种心韵琴操,也是为增长你的剑艺,你既然能因我的琴而引发剑威,也一定能用你自己的琴韵而与剑相合的。

” 小红笑一笑道:“现在婢子大仇已雪,将来跟着爷,根本用不到甚么剑艺了,何必还要去苦练它呢?” 李益道:“不!有用的,高晖拜了兵部尚书,跟我又建下了莫逆之交,目前虽然天下底定,但是边胡又有不稳之状,所以朝廷才急于要修葺城池,将来有了战事,我很想到边境去阅练一番,那时我身边还是需要一个能武的人,所以我不要你把剑艺荒疏下来。

” “爷是进士及第,文官出身,怎么会想到由武途谋进呢?” 李益道:“治世文官吃香,乱世则武人当权,我不以为我的能耐只限于文事,举凡能为国家多尽点力的机会,我都不想放弃,别的人也许争取不到,但是我有高晖跟秦郭两家的渊源,大可以两途兼进的。

”他是有着这个野心的,那是他的功利之欲在鼓动着。

而且他也认清楚了一件事实,要想求达求显,光是靠渊源是不够,最好还是要有实力。

高晖若非有他父亲在武将间的底子,不可能平步青云补上了这个兵部尚书,庸弱的卢方,如果不是在几任节度使上扎稳了根基,也很难内进三公而晋升到中书省上去。

李益更想到自己的族伯李揆虽然当过一任宰相,也不过为姑臧李氏挣个望族而已,如一旦卸任告老,只是一点虚名而无实利,他的子弟仍然要从三试而入仕,一关过不了。

依然是屈居乡闾,要图百年富贵,拜相不如封侯,而公侯伯子男五爵都是军功出身而致的,不第而显,世代相袭。

这才是一条万代富贵之途。

李益不但看得深,而且还把眼光放得远,一个世爵除了贵之外,还有无穷之富,文官积财千万,如果落到个不肖子弟手中,可以败得精光,而有了世袭的爵位,就有固定的封邑食禄。

那怕是最低的一个男爵,也有数十里的对地,岁供数十万金,是一笔永恒的财富,好的是这一块地段不能让也不能卖,永远也不会失去! 这是他萦绕很久的一个意图,以前只是想想,却不敢真的去企望,现在机会来了,他一定要好好地抓住。

小红没有他想得这么深,对他这个口头上的理由倒是完全接受了,虽然也知道李益是有点不甘寂寞的意味,但至少他的着眼是为国为民。

不遗余力。

她虽然没有闯荡过江湖,却是个武将之女,多少具有一份侠心! 小红对李益的这种抱负是无限地钦慕,立刻庄重地道:“爷有济世之心,婢子自当效犬马之劳,一切听从爷的吩咐就是。

” 李益笑着道:“那你就从有形之琴开始,我会帮助你,等你能以无琴之弦而发神籁,也是你的剑法更进一层之时,虽不要你杀敌疆场,对虎帐振威却大有所用。

” 小红从壁间捧下了琴囊,去掉了封套,就坐在李益的身前,诚意正心,──琮琮地弹奏起来。

起初,她对于袒裸操琴,而且前面还躺着个赤条条的男人,多少是不习惯的,琴韵显得很乱。

慢慢地,她从李益脸上的宁静神态,也把自己安定了下来,渐渐地身入琴里,对眼前的李益也视如不见了,而琴声中传来李益的鼻鼾声也听不见了。

红日已经高照,啸虹小厮中却是一片宁静,连琴音都寂然了,但是小红却没有睡觉,她还是端坐如故,虽然她的眼睑深垂,但是她的手仍是在琴上按弄拨挑。

那是她经李益的启发后,已经心体神会,人与琴合,手指落下去时,琴韵已经涌现在她的心灵深处,汇成一片心籁,所以她的落指已经轻得不能再轻,运指也异常地轻柔,此刻她奏的是一曲碧海青天古调,而她的人也整个地溶入曲里,似乎已经随琴韵飘入了无际的苍冥,在一碧如洗的长空里遨翔着。

在万顶微波的大海上飘浮着。

李益已经醒了,是被那异常的岑寂所激醒的,他睁开了眼睛,随即看见了小红的入神之态,先是异常吃惊的,随即他开始感到一种强烈的震动,震动于她迅速的悟性,这个女郎在一夜之间,竟然超越一个境界,一个辽远而幽深的境界,在刹那之间,李益几乎想过去抱住她。

但是他立刻抑制了自己的冲动,他知道这是万万打扰不得的,所以他静静地坐着,看着,由她手指的进动上,慢慢地知道她所奏的曲调,不动声色,游目四顾,看见屋角的案上放着一具铜磬,乃轻轻地捧了过来,静静地等待着,在一曲将终的时候,他才轻轻地用指甲在磬上弹了一下,只是轻轻的一弹,磬上也发出了轻轻的一响。

这一声,虽是极其轻微,对小红而言,却像是一声响亮的钟鸣,把她拉回了尘世! 徐徐地收了弦,又徐徐地站了起来,轻轻地舒了个腰,然后才向李益一笑道:“爷!您早!” 李益也笑了笑,道:“不早了,你万里邀游,兴致正浓的时候,突然间把你拉了回来,不感到扫兴吗?” 小红笑道:“没有,我承爷的教导启发,似乎已经摸索到心韵天琴的门径,竟然入了神,若非爷的指引,或许我会一直游戈在那个境界里,不知何时才能出来呢。

爷,以前我读庄子的逍遥游,读到他神托垂天之鹏,吞舟之鲲,傲游青冥沧海,以为只是一种神话,现在才真正地领略到那个境界,彷佛已身化鲲鹏……” 李益叹了口气:“丫头!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危险,幸亏是我在旁边,若是换了个莽撞的人,贸然一惊,你这位女庄周就会永远飘游在虚无飘渺的境界里,永远也回不来了。

” 小红微怔道:“有这么严重吗?” 李益道:“我不是吓你,你没有那种收放自如的修为,却一下子跳进了形神分离的境界中,是非常危险的事,道家所谓走火入魔,就是这种状况,世俗所谓的倩女离魂,也是指你刚才的状况而言,幸亏我是懂得的,一声轻响,把你给接回来了,否则你的神魄被惊散了,即或不死,也会成为一个毫无知觉的行尸走肉。

” 小红想了一下,不禁骇然动容道:“那真要多谢爷了,我现在才明白修行的人为甚么在一个重要的关头,一定要坐关,闭处幽室,受不得一丝惊扰。

” 李益道:“不错。

你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所以你的进境很快,但这并不是好事,以后可不能再胡闹了。

” 小红愕然道:“爷是说我以后不能再弹琴了?” 李益道:“那倒不是,但是不可以太专神,尤其是你有这种容易入迷的毛病,万万不可谱奏那些太过深远的曲子,除非是我在旁边,万不可轻易操奏。

” 小红却笑了道:“这点爷可以放心,我的琴本就不轻易为人一奏,今后也祗为爷一个人操奏。

” 李益叹道:“小红,即使你整天跟着我,恐怕也没有太多弹琴的时间,我教你这个方法,原是想你能把这种心琴神韵的方法练会了溶于剑中,可是你太专神于琴了,变成心为琴役,完全不是我希望你所达到的境地。

” “爷要我达到什么境地呢?” 李益想了一下,摇摇头道:“算了吧!你不是尘世中人,我却以尘世之务来要求你,那对你太难了,我们还是别求他径,放弃这个方法吧。

” “爷!是不是我的资质太愚笨了?” “不!是你太聪明,也太超脱了。

” “爷!我实在不懂你的话。

” “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说得明白,勉强举个例子吧,你看过人家放风筝吧?” “不但看过,我小时候还放过,我家有个仆人,很善于制作,他给我扎了一个老鹰,十分酷肖,放到空中,居然引得几头老鹰来,围着我的纸鹰迥翔,当作是同类了,我怕它们把纸鹰啄坏了,连忙收了回来,那几头鹰居然也跟着下来,围绕不去,我没办法能把风筝收回来,只好再把鹰筝放上去,飞得很高时,我把绳索给松了,看着那头纸鹰,伴随着几头真的鹰,凌空而去,虽感到有意思极了,却也不无惆怅……” 她说着,脸上现出了一种神往之态,李益笑了道:“你有这种经验我倒是容易为你解释明白,我教你弹琴的方法是为了培养你的剑法,使你能熟习这种方法,使神与意合,随时能运用在剑上,正好你那个仆人的风筝制作得很好,能放得高,这就已达到了目的,使你能享受到风筝的乐趣。

可是他把风筝制作得过于精妙,使得群鹰围绕,逼得你必须放弃那风争。

这就不是放风筝,而是在放鹰了。

” 小红若有所悟地道:“爷!你能再说明白一点吗?” 李益道:“风筝制得好,你放得比别人高,这才是放风筝的乐趣,玩得尽兴了,把风筝收下来,好好地保存,明天能再放上去,这才是你的风筝。

但是你的那只风筝太精妙了。

精妙得已能乱真,以致于使群鹰认作同伴,迥翔保护,不让你收去,在你而言,固然是失去了放风筝的乐趣,而你的那个仆人,也只能称是制鹰的巧匠,不是制风筝的好手了,现在你明白了吗?” 小红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风筝之所以为风筝,因为它有一条线控制着,可以收回来。

” 李益道:“对了。

好的风筝,必须要在祗有翦翦微风时,也能放得高,而玩兴尽时,能随心收回来,如果一飞无踪,固然是极高的境界,却不是制作风筝时的本意了,过与不及与其如此,倒不如有一具放不起的风筝了。

” 小红想了一下道:“我完全明白了,爷虽然要我弹琴,而练剑才是目的,弹琴只是方法,现在我舍本求末,深入琴中,完全放弃了练剑,是不是这个意思呢?” 李益道:“差不多,只是不完全对,你如果能够把刚才溶入琴中的意念完全控制,收放自如,以之入剑,必然也可使你的剑艺超凡入化,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 小红又不服气了道:“为什么不可能呢?” 李益道:“因为你入琴太深,一触琴就进入忘我的境界,操之在琴,完全不能自己了。

” 小红道:“这不是琴的最高境界吗?” 李益笑道:“对琴技而言,你是的,只要再略事操习,你将成为琴中之神,但是你的目的并不是在此呀!” 小红想了一下才叹道:“是的,我自己也有个感觉,刚才我根本已不知有我的存在,也没有琴的存在,根本不知我是在做什么,只是随着琴曲所引,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了,琴曲趋向流水,我就是那淙淙浅流,琴意渐向白云,我又成为了那一朵朵缥缈的白云了,爷!难道就没有补救的方法了吗?” 李益笑道:“有的,你现在只是忘我的境界,因为你为了我,才会随琴曲而变幻,受了琴的控制操纵。

如果你能脱出这个境界,到达物我而忘之境,你就可以操纵自如了,那时又岂仅是以意控琴,以神驭剑,心之所至,精之所在。

无远弗屈,无所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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