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郊心里一热:“那就来吧。
小心点。
” 他举起手电筒,一直照下去,领先开道,阶梯下去了几格就开始转弯,然后是略微向上的阶梯,都夯得很结实。
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
两边墙壁上隔十几步就隐隐约约似乎有字,要在平时,他早就流连忘返,现在却被一股力量牵引着继续前进。
不久阶梯再次向下,再向下,几乎要向地底钻去,也许一直钻到了湖底。
每级台阶上都有一层厚厚的灰尘,毕竟它有两千岁之龄,虽在洞中,感受不到寒凉暑热,春夏秋冬,却难以躲过不知何所来不知何所往的尘沙。
方子郊一脚深一脚浅往下探路,三个人时而交谈,都发出瘆人的回响。
李云芳一直走在中间,在这过程中,她不时地问有没有“大粽子”,没带“黑毛驴蹄子”怎么办。
方子郊不解,她就解释,从盗墓小说里看来的,“大粽子”就是复活的僵尸,“黑毛驴蹄子”是专门克僵尸的,搞得方子郊一阵大笑:“你好歹是个研究生,怎么读那种垃圾读物?”李云芳就反击:“你没读过,怎么能随便评判?”方子郊道:“我还真看过一点,结论就是垃圾读物。
”李云芳道:“垃圾读物也值得研究。
比如你现在研究的楚国文字,遣策什么的,很多就是以前的垃圾。
”方子郊语塞,这倒也是,但他强词夺理:“垃圾值得研究,但也得等两千年后。
”他一阵茫然,研究两千年前的垃圾,难道就真的高贵一些?也许学术研究并不在意研究对象的价值,而在意研究者的智力。
只是为了测试更高的耐心和智力,才在大学里设置一个学科,养一伙人,让他们沉浸在两千年前的垃圾之中。
至于那些东西本身有什么价值,可以全然不管。
即使有人对之不以为然,因为被那种难度吓住,也只好闭嘴,不敢说什么。
这样倒也好,不断地说话,至少减弱了心中的恐惧。
大约走了小半个小时,到底了,面前出现两架屏风似的东西,漆着黑红相间的花纹。
穿过它,就进入一个大厅,中央赫然矗立着一个巨大的木屋。
“椁室。
”方子郊叫道,“跟曾侯乙墓的差不多。
” 眼前的大棺材有普通平房的屋子那么高,长度约四百米,通体漆成黑色,但在左右两边,各画着两个巨大的红色窗户,显得非常狰狞。
黑色和红色相衬,很容易给人带来恐怖感,不知为什么楚国人爱好这个。
方子郊记得第一次看火车,那时还是蒸汽机头,车轮巨大无匹,用杠杆连接,外圈涂黑色,内圈则是血红色,像个怪兽张着血盆大口,加上它不时呼哧呼哧喷着蒸汽,汽笛怪叫,逾显其恐怖,方子郊当时吓得直往人群后躲,又暗赞颜色搭配的绝妙,极适合火车这种飞扬跋扈的气场。
谁知后来马力更强大的内燃机头,反而长相比较内敛,像公交电车。
方子郊不明白,楚国人把棺材漆成红黑两色想吓谁?尤其是画两扇窗,显然是把棺材当生前居屋来看待的,住在这样阴森的房子里,有什么乐趣? “方老师,咱们回去吧。
”李云芳的声音明显在打抖。
方子郊也犹豫要不要回去,这么大的棺材屋,就算他想盗,也盗不成。
他心中的兴奋像湖水一样,荡漾着涟漪。
这是一种作为严肃的学者都应该会有的兴奋,如果考古学家对此进行科学发掘,会揭开多少秘密?它应该留下来。
只可惜,吴作孚的心血白费了,他不会再保留那个美好的书院了,自己的美好憧憬都变成泡影,也不会再有钱挣。
想到这,他略有一点遗憾,但又有什么关系。
他沉重而又欢快地说:“好,咱们走,出去报警。
” 正要折回,方子郊突然发现手电掠过的地方,有个白森森的人影。
他不由自主惊叫一声,手电脱手,立刻被灰尘笼罩住,扬起一阵阵青烟。
李云芳更是尖叫一声,扑进扁头师傅的怀里。
扁头师傅手忙脚乱,叫道:“子郊,你看见什么了?不怕,这世上没有鬼。
我有毛主席像。
”他俯身下去,捡起手电筒,四处扫射。
方子郊叫:“在棺材顶上。
”扁头师傅掏出毛主席像,手电像探照灯一样射向棺材顶,他张大了嘴巴:上面竟然趴着一具白森森的尸骨。
那是一具人的尸骨,俯着身体趴着,一丝不挂,衣服显然被漫长的岁月化为了灰烬。
即使变成了尸骨,没有任何表情,却分明能感受到他的伤心怨愤之情。
方子郊怔怔地盯着他,他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伍生。
因为,在所有的考古发掘报告中,他都没见过在棺材顶上放置尸骨的习俗。
而且,如果真的是殉葬,尸骨应该是痛苦不平。
但方子郊感受到的却是悲痛、忧伤和不忍离别的情感。
他不知道为什么能产生这样的感觉,简直不可思议。
简直。
“一具尸骨。
”李云芳声音在发抖。
方子郊责怪自己,为什么要让她来?真的吓出毛病,可怎么办?他决定立刻撤出,立刻报警,他拉着李云芳的手:“怕什么?一惊一乍的,死人骨头而已,咱们回去吧。
” 他们转身想走,突然听见左边的墙壁传来撞击的声音,咚咚咚,非常沉闷。
三个人都吓了一激灵,呆在暗淡的手电筒光中,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到一个背景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书中世界 薇薇安对书中女主开系统外挂复仇虐渣的复杂故事没有任何兴趣 她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 然而 她可能过不好自己的生活了 明明、明明这是科学降临的时代,是理性的黎明!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会有水银做面膜,氨水做爽肤水,砷片是美白丸,砷水是沐浴液,铅粉当粉底,颠茄汁代替美瞳,肥皂洗头这些事啊【震声!!!】 这是什么鬼! 这个时代我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没办法/
元清杭穿书而来,一睁眼,自己正一剑捅在本书男主、剑宗天才剑修宁夺的心口上。 再下一刻,那位俊美无俦又冰冷如雪的仙君,反手一送,同样还了他穿心一剑。 这里是虐身虐心狗血文《仙魔殊途》,自己则是本书最大反派,魔宗小少主。 貌美狡黠,邪气凶残。 六岁炼气,九岁筑基,成年后带着一众魔修,残杀正道,陷害男主。 而被一剑反杀、坠入悬崖,就是他这个终级反派的最后下场。 元清杭:系统大哥,换个穿越时间点呗/
席清出车祸后,进入了惊悚游戏里。 副本危险重重。 官方告诉他,他只有顺利通关,才能可以回到现实生活。 第一个副本:狩猎怪人 系统:【你是嚣张跋扈的小少爷,你跟随朋友的车队前往美区无人丛林。】 系统:【大雨滂沱,你们准备强行进入一个荒废的猎人木屋躲雨。】 系统:【通过你的花言巧语,夹着嗓子,哄骗木屋里沉默寡言的高大猎人收留可怜的你。】 【你无意打开了地下室的木板。】 【你发现了真正猎人的尸体/
外人眼里的齐柚,俨然人生赢家。 阴差阳错嫁给人人争抢的陆知青,即便陆知青考上大学回城,也没忘了接他们娘几个回城。 婆家更是不嫌弃她农村出身,还替她安排了工作。 丈夫上进,一双儿女更是争气,双双考入高等学府,婆家随和,从不磋磨,这样的日子,谁不夸赞一声,齐柚好命。 但只有齐柚自己知道其中的苦楚。 丈夫相敬如冰,娶她不过是因为责任。 婆家无视,随时都在无声的告诉她,她和丈夫之间的差距。 一双儿/
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从小到大,黎江也早已明白一个道理。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比如他大哥黎衍成。 镁光灯默认打在他身上,他的人生总是闪闪发光,以至于别人连嫉妒他都显得是一种过错。 而也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比如他,黎江也。 想走到有光的地方去,想要本不属于他的人,就不会有好看的姿态。 是他处心积虑要取代黎衍成,是他利用黎衍成的离开和谢朗发生关系。 哪怕是因此发烧了,都被他利用着去装可怜/
苏景秋爱着别的女人 司明明不爱任何男人 但他们结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