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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眼前的一切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
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
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
”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
”我脱口道。
“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
”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赢政亲政还有一年,离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
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反一师父又出错可糟了。
“那个,现在的秦王是赢政吧?”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看着我道:“你的胆子还真是不小,大王的名讳也是你叫的吗??p>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我很没诚心的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
”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
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
”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
”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
”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
” 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
”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 “啊,那我先走了,拜拜!”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
”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
文正?很——一般的名字。
====================================== 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
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
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
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
”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不是那么倒楣。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好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
”好事近了?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
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的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中的一个小东西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唉,看起来,小小一块黄金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房的是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四年了。
“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
”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
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
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的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吧。
”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的很。
”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
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的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
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
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
”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
你就跟着我吧。
”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
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的浮起了一丝红晕。
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的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
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
”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
”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
”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寻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
”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你喜欢上别人,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
”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丝悲哀。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他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痛苦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自来了秦国后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
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xx眼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的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的冲了过来,猛的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的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
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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