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实在太大了,我一个师姐说,她已经连许一周睡觉没有超过五个小时了。
” 江苑安慰她:“实习生应该还好。
” “那也很可怕。
” 周嘉茗有时候很佩服江苑,她的性格和她的长相实在不太相符。
明明长了一张娇生惯养的脸,却半点不矫情,老师吩咐的那些脏活累活她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甚至做得更好。
这样的女孩子,很难不让人心动。
班级群里一直有人发言。
手机接连震了好几下,周嘉茗从包里摸出来,面部识别解锁,点开那栏信息。
粗略的看了一眼,她坐起身,来兴趣了:“班长说我们都要去实习了,今晚搞个聚会。
” 过了会,她又激动起来,“群里都在艾特你呢,问你去不去。
” 江苑也被拉进了群,但她嫌吵就把群消息屏蔽了。
从来没有在群里面发过言。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 “这可能是咱们最后一次聚会了,你就去一次嘛。
”周嘉茗挽着江苑的胳膊撒娇,“好不好嘛~” 她撒娇的功力实在深厚,江苑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无奈的低笑:“祖宗,我去行了吧。
” 这还是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周嘉茗把消息放到群里。
群里的人都炸了。
开启了刷屏模式,瞬间999+ 【不是吧不是吧,不是我出现幻觉了吧,江苑参加同学聚会?】 【我操,我收回我刚才说不去的话。
我女神去了我肯定也要去!】 【唉,看来咱们是真的要毕业了,连江苑都松口参加聚会了。
】 【同学们,八点,到时候别记错时间了@全体成员】 【听说这次班长下了血本,在BELL订了个大包。
】 【毕竟有可能是全班最后一次聚会了,还是得认真对待。
】 周嘉茗显然很重视这次的聚会,甚至还专门回宿舍化了个妆。
她放下豪言:“今年能不能脱单就看现在了。
” 衣服换了一套又一套,每件都不满意。
江苑看了眼她的妆容,和她平时的衣服都不怎么搭。
于是给她提意见:“素色的裙子,应该更搭一点。
” 周嘉茗垂头丧气:“我的衣服都是些花里胡哨的。
” 江苑笑了笑:“我的衣柜里应该有。
” 周嘉茗眼睛亮了,又觉得不太好:“还是算了。
” 江苑说:“好多都是新的,没穿过。
放着也是浪费,你要是喜欢的话,我送给你。
” 周嘉茗泪眼汪汪过来抱她:“呜呜呜呜,我要是个男的该多好,就能和你结婚了。
” 她最后选了条白色的连衣裙。
江苑看着那条被她拿出来的裙子,眼神有了轻微的变化。
周嘉茗询问她的意见:“这条可以吗?” 江苑笑着点头:“不过我穿过几次。
” “没事,和仙女穿同一条裙子,是我的荣幸。
” 话说完,她就拉上帘子去后面换衣服了。
那条裙子,是贺轻舟送给她的。
那个时候他们才多大,他十七,她十六。
不过是因为她点赞了一条微博,图片上女明星穿的裙子,就是这条。
贺轻舟不认识那个女明星,他以为江苑点赞这条微博是因为喜欢这条裙子。
所以他打了两个月的工,攒钱给她买了一条。
送给她当生日礼物。
那是他第一次,用自己赚的钱给她买礼物。
所以江苑才会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他说,生日礼物得用心一些,不能太随便的对待。
周嘉茗垂头丧气的出来,手里还拿着那条白色的裙子。
“腰太细,塞不进去。
” 后来她换了一条稍微宽松点的。
至少勉强能穿进去。
“你太瘦了。
”周嘉茗用手臂丈量了一下她的腰围,估计只有57,“以后多吃点,去医院实习后,那么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不吃饱真的会要人命的。
” 江苑点头,向她保证:“我以后定个闹钟,按时三餐。
” 周嘉茗:“这还差不多。
” 相比周嘉茗的盛装打扮,江苑就显得随性许多。
美观和保暖之间,她选择了保暖。
从这儿去BELL,半个小时的车程。
她们算是去的比较晚的了,到了包间以后,一群人起哄说要她们罚酒。
周嘉茗自告奋勇喝了两杯,把江苑那杯也喝了。
还不忘警告他们:“江苑一杯倒,你们心里有点数。
” 有人笑着调侃:“难怪校花从来不参加这种聚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外表厌世实则社恐天然呆小狗攻X控制欲超强病娇人妻大佬受 联邦学院来了个很不好惹的新生顾骄。 出身遥远神秘的古武星,身姿挺拔,银发张扬,戴着无视校规的黑曜石耳钉,看人永远眼睑半垂,目光轻蔑,还有着无人能及的SSS级精神力。 哪怕长得再好看,喜欢他的人也不敢靠近,只敢远观。 * 顾骄觉得自己被讨厌了。 或许因为他天生容貌有异,又不善交际,大家都对他避之不及。 没有朋友,他悄悄难过了好久。 * /
神的力量来自众生。 追随者越多,神的力量越强大! 意外获得契约神格的余生安,嗤笑道:嘁,别整那些虚头巴脑,不就是互联网抢夺用户流量那一套吗? 看我: 社交平台收割流量; 短视频用户下沉; 知识问答吸纳铁粉; 异界直播转化信徒; 电商利益拉拢所有人; 再来一波第四天灾,平推尔等(众神)歪门邪道! 种田+幕后流。 /
新闻系学生易景臣绑定了缺德系统,逼他参加选秀C位出道。 易景臣:你能帮我C位出道? 系统:不能,我只是一个吃瓜系统,可以让你随时随地get娱乐圈惊天大瓜! 唱跳双废的易景臣:吃瓜怎么C位出道!!! /
林玉穿到了一本书里。 书里杀人不眨眼的终极大反派,晏子寒,是一个让所有人闻风丧胆的大疯批。 他生平最大的逆鳞,就是他其实是一个混血雌虫。 他的敌人为了羞辱他,不知从哪找到一只傻子雄子,特意送到他面前。 然后晏子寒就把那雄子一枪蹦了。 穿成了雄子的林玉: 林玉看着眼前的已经在拔枪的英俊男人,一咬牙,就亲了上去。 晏子寒整个人僵住,然后脸慢慢地红了。 两个月后,某宴会。 什么?那个雄子还没死?/
天眼,地眼,不如人眼。 社区民警,扎根基层,依靠众之眼屡破奇案。 朝阳众表示:别犯事,否则你就完蛋了! /
有一个地方,以前很荒芜,是著名的诅咒之地,但是后来: 光明教皇说,那里是地狱,就算是最虔诚的天使,到那里也会被诱惑而堕落。 黑暗议长说,那里是天堂,如果能让他死后去那里,哪怕让他信仰光明都愿意。 帝国最大的商业联盟会长说,那里是我们心中的圣地,从那里随便捡一块石头,出来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不过,对孟翰来说,那里只不过是他带着老婆和家人打麻将消遣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