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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时候,面前的地上是一个龇牙咧嘴的狼头,从脖子的位置断裂掉了,狼身就在自己身体的后面。
面对这个场面,他足足用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来,然后就是兴奋。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了?! 可将狼尸背回去之后,当他兴冲冲的将这件事情告诉老家伙的时候,老家伙还很不高兴。
他不高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你练了那么久,如果连一只小屁狼都杀不死,你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 而第二句话才是老家伙发火的真正原因: “你这个蠢货,你知道不知道,把狼头劈下来,狼的皮毛就不值钱了!!本来这身狼皮可以换两个银币,够我们喝三个月的酒的!现在最多只能买不到十分之一的价钱!!” 老家伙说的没错。
那次,夏亚雷鸣把那条狼背到镇子上的时候,曾经有不少人很有兴趣的来问价,可一看到破损的狼皮,就无人问津了。
结果那条狼皮一直到最后都没有能卖掉,夏亚雷鸣干脆给自己做了一条皮袄,而狼肉,他和老家伙吃了好几天。
呃……不能再想狼肉了。
虽然那嗜血狂狼的肉很难吃,还有一股子酸臭的味道,不过对于现在饿了一天一夜,还冻得全身僵硬的夏亚雷鸣来说,还是一种难以抵抗的折磨。
但是,夏亚雷鸣还是决定不上山打猎。
他不想当猎人。
年轻人总是有很多幻想的,他想出去闯一闯。
至少……在他看来,到镇子上找一个帮工的工作,也总比窝在山上,像老家伙这样窝囊一辈子要强得多。
到镇子里去,找一份工作,哪怕是在车行里当一个打杂。
说不定,凭借我这身力气,能被那个佣兵团看上,当一个低级的扈从呢。
尽管肚子饿得咕咕叫,手脚冰凉,夏亚雷鸣还是豪情满怀的想着。
没有了用惯的随身武器斧头,夏亚雷鸣把炉膛里的那把黑黢黢的火叉子找了出来,插在了腰带上,穿着那件已经破了好几个窟窿的狼皮袍,穿着鞋底已经快磨穿的草鞋,带着心中的希望,走下了山。
这就是夏亚雷鸣走向外面世界的第一步! 按照那些吟游诗人说的那些传奇故事里的说法,应该叫做“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
然而我们的主角走下山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狗屁“车轮”,就连他的鞋子都磨穿了,同时,他还饿得头昏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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