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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
”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 “嗯,谢谢您。
”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 “还好还好。
”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
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
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 “骆叔?” “嗯。
”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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